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于6月15日结束。根据工作安排,体检将于6月17日进行,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总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6月17日
2.集合地点:早上6:30,在石家庄市明月家居北二环店停车场(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43号)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在体检前交由招聘机关带队人员管理。
2.考生参加体检需携带个人身份证,自带签字笔1支。
3.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做好体检准备。
4.怀孕考生,请提前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扫描后发送至2024gwyms@mail.hebei.chinatax.gov.cn,原件体检当天交组织体检机关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1.看到本通知后,进入体检名单考生请于6月16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2024gwyms@mail.hebei.chinatax.gov.cn,确认是否参加体检,信件标题为:岗位编码+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确认参加体检,例:178XXX+张三+XXXXXXXXX+确认参加体检。
2.体检工作结束后,将启动考察工作,请考生在此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或体检后又放弃本职位聘用资格的,将视情节记入诚信档案。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