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填补部分岗位人才缺口,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业务骨干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当日)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二)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sjz.gov.cn)和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jzsdsyy)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9:00至2023年10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以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以及个人简历整理扫描成1个PDF,发送至邮箱:ssyrsk_324@163.com。
为防止邮件丢失,邮件按以下条件命名:市三院选聘+姓名+报考岗位。其它命名方式造成的邮件丢失,后果自负。每人只许报考一个岗位,严禁一岗多投。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原件到医院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其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及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由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组成,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内容:医疗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才可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在笔试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sjzsdsyy.cn/)查询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形象气质、综合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根据考试成绩,将不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的岗位以及报考空岗的岗位进行核减。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可在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网站上查询(http://www.sjzsdsyy.cn/)。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达到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相关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85990681 85990902
附件:《石家庄市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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